关于评选2019学年普通高中省级市级优秀学生和优

发布于:2020-04-23 16:17  来源:未知 作者:本站编辑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9学年普通高中省级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开发区教育分局,各有关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11 号)文件要求,现对做好我市2019学年普通高中省级、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省级:优秀学生(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原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评优项目合并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市级:优秀学生(原市级“三好学生”与省级同步变更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

3.普通高中 2017、2018 级在籍学生。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3.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班团队活动,具有突出领导组织事迹。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普通高中 2017、2018 级在籍学生干部,在所推荐学校任班委以上职务累计不少于 3 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参照省级条件执行。

三、名额分配

(一)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评选标准、评选限额自行分配到普通高中学校。

(三)2017 年 9 月以来,违规办学受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学校和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审核把关不严的学校,减少名额分配。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荐。

1.组织发动。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或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结果,确定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3.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 2021年底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会议可在线上举行,疫情结束后,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补充签字确认评选结果,并存档备查。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二)市县审查。

1.审核。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成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审核小组,对学校推荐的人选以及评选程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

2.公示。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通过审核的省级、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拟推荐人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法在网站公示的,要通过多种方式,在被推荐学生所在校家长群中进行公示。市教育局将最终确定的省级、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人选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内容包括学生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在所属学校学籍注册时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学生干部拟推荐人选还应包括任职学生干部时间段、职务)(公示参照附件3的格式进行)、异议反映联系方式等。

3.异议处理。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实推荐有问题的人选,该名额不再允许推荐学校递补。

(三)推荐报送。

1.省级优秀推荐报送。确定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通过学籍平台分别填报相应类别申报表,并将有关材料作为附件“每生一档”上传。各级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对填报过程把关负责。

(1)被推荐学生附件上传材料包括:

①学校关于优秀人选的公示材料。原件扫描 PDF 格式上传,不大于 2M。

②学校公示电子照片,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照片各1张。

③县级推荐的公示信息。网页截图格式,不大于 300K;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群众)现场观看场景,上传 3 幅,每幅不大于 1M。

(2)时间安排。

① 2020 年 5 月 6 日—15日,开放学籍填报平台,通过学籍管理平台逐级推荐上报。

②2020 年 5 月 15 日前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下载《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2.市级优秀推荐报送。各区市和各有关学校组织确定被推荐的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按要求填报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申报表和汇总表的学校名称须和学校公章名称一致。

(1)被推荐学生报送材料包括:

①申报表加盖推荐学校和直属教育部门的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以“姓名”命名,归类到“姓名”文件夹中。

②学校公示的电子照片,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照片各1张,以“姓名+校内(班级)公示”为文件名归类到“姓名”文件夹中。“姓名”文件夹按照评选类别分别归类到“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文件夹中。“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文件夹归类到“区市”或“有关学校”文件夹中。

③县级推荐的公示信息。网页截图,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群众)现场观看场景的照片1张,归类到“区市”文件夹。

④各区市和各有关学校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将excel电子版和PDF电子版归类到“区市”或“有关学校”文件夹中。

(2)时间安排。

2020 年 5 月 15 日前将“区市”或“有关学校”文件夹中所有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联系人:刘宁,电话:2101868;

邮箱:liuning0028@yt.shandong.cn;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确保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二)严格工作程序。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三)合理确定评审方式。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在评选工作中,要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根据实际确定评审方式,可采取视频会议、电子审阅、网络投票等线上方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材料留存网络交流截图等即可,必要的纸质材料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充完整。

(四)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对发现的未按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取消本年的评选申报资格;经省级、市级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对把关监管不到位的区市和学校,将在以后的评选中减少名额分配数量。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附件:1.烟台市2019学年省级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省级市级2019学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烟台市2019学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机构概况      |       教育资讯      |       信息公开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主办:龙口市教育信息网  
Copyright © 2002-2017 龙口市教育信息网版权所有